一、实行不定时职业制,怎样管理考勤?
1,如题所述,企业既然实行不定时职业制,为规范管理和为计算薪资提供依据,就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机制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,通常的技巧是实行定量职业制,通俗地说就是计件,即通过计件来作为考评依据,凭以考核员工及计算薪资。
2,不计时则予计量,在操作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管理技巧,不必考虑员工的职业考勤,按照完成量作为考核的依据。不定时职业制,考勤已丧失其意义,而应考虑合理的计量(计件)方式形成职业考核机制。
3,在实际职业当中,一般应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质,采取恰当的用工模式,制定适用的考核制度,才能进行有效管理。
4,可见,一旦实行不定时职业制,考勤职业已失去意义,而应设置计量(计件)等考核机制,有依有据对员工进行考评及计算薪资,员工也有制度可依,按照既定机制开展职业。
实行不定时职业时刻制度,不需要进行正常职业时刻的安排和考勤,而以其职业任务完成情况来考核职业量;
不定时职业制的特点其中一个就是职业时刻上不再存在休息日、节假日,一律由员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;因此,如果对某个岗位实行不定时职业制,不能再以标准工时的管理制度要求员工打卡、考勤,更不能以公司员工不记考勤、旷工而作出违纪处理。
5,以上仅供参考,请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判断,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。
二、何故广西实行7小时职业制?
由于广西人很多地方都是懒,人家规定,特别是公,家单位,早上8点钟上班,中午12 点下班,下午3点钟上班,6点钟下班,刚刚好过去接小孩子放学,你再多上一个钟天黑了,中午人家要煮饭吃饭还要休息一下,到3点钟上班是正常的,这主要是人家规定的
三、何故广西实行七小时职业制?
由于实行7小时职业制有优点,比如很多市民住在金山、新店等地,离上班地点有相当的距离,而且现在交通越来越拥挤,上下班高峰期更是堵成一片,如果企业还是实行8小时职业制,每天早上8点到公司,对这些市民来说就得每天早晨7点甚至更早出门,下午6点下班,到家就得7点以后了,这样上下班路上花费相当长时刻,对员工来说相当疲惫。
四、劳动合同里定时职业制指的是何?
指从早上几点到下午几点为正常上班
五、律所实行不定时职业制向谁审批?
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职业制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
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行。因此需要到劳动部门报批备案才有效的。签订不定时职业制或者综合工时计算制时,需要写申请报告,填写申请表,并且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(一般劳动部门会有固定格式),劳动部门收到申请后,会到实地核实。
六、劳动合同标准职业制包含夜班吗?
根据民族《劳动法》只对职业时刻进行了明确规定,至于实行何职业制(标准工时制、不定时职业制和综合计算工时职业制)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但无论实行哪种职业制,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/日,40小时/周,167.4小时/月职业时刻,任何超出时刻都属于加班,应按照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支付相应加班费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长白班、早班、中班及夜班的职业时刻同为8小时,职业时刻是等同的,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,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、夜班费。
每天8小时职业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,根据职业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,但如果职业时刻超过8小时,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。
领导以你们“一个月平均算下来每天都没有职业到8小时”为由,既不加人也不加工资,并无不妥,但你们有很长一段职业时刻是上通宵的夜班,如果全部职业时刻超过法律规定的167.4小时,单位就必须向你们支付加班费,按普通的每天八小时来计算你们的上班时刻,是没有任何道理的。
因此,你只有在清楚了你现在的班次执行的是何职业制后,才可能对以往的经历和遭遇,做出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的接着依据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我国《劳动法》第36条规定:“民族实行劳动者每日职业时刻不超过八小时,平均每周职业时刻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。”第38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”第39条规定:“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八条规定的,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,可以实行其他职业和休息办法。”因此,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实行三班轮换的职业时刻制是法律允许的。
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,由于夜班职业改变了劳动者正常的生活规律,增加了神经体系的紧张状况,容易产生疲劳,职业比较辛苦,属于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。《国务院关于职工职业时刻的规定》第4条规定:“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职业时刻的,按照民族有关规定执行。”
七、劳动合同执行的职业制怎样填?
定时职业就是以劳动职业时刻作为考核、计薪标准的。合同要写明你职业日的职业时刻从几点到几点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“朝九晚五”。这适用于行政岗等一些内勤岗。
不定时职业制,现在常见的是定量,以完成职业量的几许来考核。综合职业制就是综合职业时刻和职业量。
另外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就应该休息,不论哪种劳动合同,都是法定的休息时刻。如果加班要按劳动法计算加班工资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
第三条规定,订立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真诚信用的制度。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八、不定时职业制劳动合同的解除?
第一、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会保险,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。
第二、如果单位没有签合同,也是违法的,
从劳动者参加职业之日起一年内,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。
劳动争议仲裁支持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.。仲裁时效是一年内。
第三、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还要承担赔偿金的,
按照劳动者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。
第四: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,第40条,第41条,
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
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,每满一年工龄,补偿一个月工资。
九、事业单位能否实行不定时职业制?
事业单位不可以实行不定时职业制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特别是在机关事业单位,严格的职业纪律要求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。
如果是实行了不定时职业制度,单位里的各项职业很难落实下去,有可能导致上班时刻单位一个人都没有,群众来单位办不了事,影响单位的公信力。
十、计件工资可以实行不定时职业制吗?
计件工资,可以实行不定时职业制。劳动法规定员工的上班时刻是五天八小时职业制,也就是每天都要按照公司规定的固定时刻来上下班,这些一般都是适用于月工资的劳动者,而对于计件的职业来说,做的越多拿的工资越多,工资的几许完全取决于员工自己的努力程度,这种职业是可以不限制职业时刻的,只要在规定的时刻内完成基本的职业量,时刻上不会卡那么紧,比较灵活。